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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第四届海淀青少年微电影节
组织和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职业学校、城市乡村学校少年宫、校外教育机构、社会资源单位、镇政府、街道、社区(村)青少年校外活动站:
为进一步落实北京市课外活动计划,强化融通融合共享共赢的校外教育理念,促进青少年的社会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升,鼓励广大青少年走向社会。“海淀青少年微电影节”已举办三届,活动得到了区委、区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今年是值此战争胜利70周年,为铭记祖国历史,了解“一带一路”历史文化建设,鼓励学生通过微电影等相关形式,广泛运用新形式、新载体,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区继续举办“阳光希望 成长”第四届北京海淀青少年微电影节,为中小学生开展微电影(含动漫、DV纪录片、动态摄影、剧本创作)等创作活动搭建平台。请各单位做好活动的组织和宣传工作。
联系人:怀 英 杜 祯 88487282 88487346
程黛雄(技术支持)
附件:1.第四届海淀青少年微电影节活动方案
2.第四届海淀青少年微电影节活动作品报名表
3.第四届海淀青少年微电影节活动作品评分标准
4.第四届海淀青少年微电影节活动参展作品授权书
5.第四届海淀青少年微电影节活动作品创作参考选题
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
2015年6月26日
附件1
第四届海淀青少年微电影节活动方案
主办单位:
海淀区教育委员会
支持单位:
中国电影海外推广公司
清华大学艺术学院
中国传媒大学动画与数字艺术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
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传媒学院
海淀区委宣传部
海淀区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
海淀区文化委员会
承办单位:
清华大学素质教育研究中心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教育研究所
海淀区新闻中心
海淀区文化发展促进中心
海淀区教育信息中心
清华启迪巨人教育集团
北京阳光泰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育新学校
北京市一零一中学
北京师范大学第三附属中学
北京市第十九中学
执行单位:
网舵(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支持媒体:
爱奇艺 光明日报 新华社 中新社 中国青年报 北京日报 中国少年报北京电视台 法制晚报 北京晚报 北京青年报 京华时报、新京报 海淀报、海淀教育报 海淀电视台 新华网 人民网 新浪网 搜狐网 凤凰网 腾讯网 网易 中国网 中金网和讯网 华声网 天涯网 新文化网 华商网 TOM 优酷 土豆 酷六
一、活动主题:阳光 希望 成长
值此全世界共同纪念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青少年们更加需要一种国际化的眼光去看待世界,去思索祖国历史,去弘扬传统文化。“阳光 希望 成长”第四届海淀青少年微电影节的举办的意义就在于,让青少年们探索与认识这个美好的世界,思考与感悟自己的青春与梦想。事实上,也正是每一个青少年的智慧、风采和力量,为社会的文明与进步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与活力。认真思考包括你我在内的普通人的青春故事与感悟,并努力用艺术化的手法创作和记录,为我区精神文明城区建设添砖加瓦,为推动全社会文明与进步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作品可以是一个戏剧化的生活小故事,也可以是一个反映普通人平凡却向上的精神状态……只要用你的镜头,发现真善美,传播正能量,你的作品就符合我们的主题。
二、主题培训
集中与进校培训相结合
时间:2015年6月-8月
参加人员:电影节评委、中小学生、辅导教师
三、活动规则
1.参加范围:中小学生、中小学校、城市乡村学校少年宫、校外教育机构、社会资源单位和乡镇街道青少年校外活动站、区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活动时间:2015年6月--11月
3.作品要求:
A.微电影
(1)学生自编、自导、自演、自拍,其中主要演员在5人以内;
(2)黑白、彩色不限,作品时长:5-25分钟
(3)题材反映青少年积极向上的精神,关注身边的世界和人群,关注日常生活。作品形式包括专题记录类、故事情节类等;
(4)以汉语(方言需中文字幕)为主要发音语言;
(5)作品以DV摄像机为主要拍摄工具,通过编辑软件编辑,最终提交最终作品。作品分辨率应为1920*1080为佳,但不低于1280*720分辨率,视频画幅为16:9,支持视频格式mp4、avi、mepg、mov。
(6)作品标签:在作品正片前需有5秒黑场,在黑场处叠加作品标签,内容包括推荐单位、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年龄、年级和作品的联系人以及联系方式。
(7)大赛主办方根据大赛需要有权选用参赛者作品,作品所有权属参赛者。参赛者应遵守大赛活动规则,配合大赛各项活动环节。
B.动漫类
(1)学生自编、自导、自绘制;
(2)作品时长:5-120秒;
(3)形式包括:
【手绘漫画】
单幅漫画、四格漫画、多格漫画、插画等,配500字左右文字说明, JPG、TIFF、CMYK图片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手绘稿保存原稿,扫描后参赛。
【动画短片】
FLASH动画作品须提交SWF及相应的FLA源文件两种格式;二维、三维动画作品提交MOV格式。选取一帧代表性画面并将其截图处理成作品的索引图像(尺寸:130×100 ,格式:GIF及JPG格式各一幅,大小:50K以下)。
(4)以汉语(方言需中文字幕)为主要发音语言;
(5)作品须说明主要使用什么编辑软件,通过编辑软件编辑最终提交作品格式为:DVD、AVI或PPT格式;
(6)作品标签:要加注或粘贴作品标签。在正片前5秒黑场处叠加作品标签,包括推荐单位、作品名称、作者和联系人、联系方式、年龄年级。
(7)参赛者拥有作品的所有权,大赛主办方有权根据大赛
需要展示作品。参赛者须遵守大赛活动规则,配合大赛各项活动环节。
C.摄影类
(1)学生自编、自导、自拍,以平面摄影连续组照片的方式拍摄,拍摄内容以纪实事件、校园文化活动等内容为主;
(2)图片作品可分为单幅作品或组照,彩色、黑白不限,组照片作品数量最少3-10张。照片电子文件请提交JPEG格式,每幅照片尺寸长边不得低于2000像素,分辨率为300dpi。
(3)为保证评比的公正性和一致性,作品一律不得加入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
(4)所有参赛摄影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作品的风格、地点不限。题材反映青少年积极向上的精神,关注身边的世界和人群,关注日常生活。作品形式包括新闻报道类、专题记录类、故事情节类等。作品内容必须真实,符合活动主题;
(5)参赛作品,可以经过适当处理来调整显示效果,但是必须保持摄影类作品的基本性质,禁止任何歪曲作品真实性的修图操作;
(6)摄影作品必须有一个适当的标题,字数不能超过15个汉字。如果标题明显与作品内容不符,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参赛者同时可提供30字以内的图片描述;
(7)作品标签:在作品背面加一个标签,包括推荐学校、作品名称、作者和联系人、联系方式、年龄年级;
(8)参赛者拥有作品的所有权,大赛主办方有权根据大赛需要使用作品。参赛者须遵守大赛活动规则,配合大赛各项活动
环节。
D.剧本创作类
(1)学生独立创作;
(2)作品形式:Word或PDF文件格式;
(3)作品须有封面,封面信息包括作品标题,原创剧本\改编剧本,推荐单位、作者和联系人、联系方式、年龄年级。
(4)以汉语为主要文字;
(5)参赛者拥有作品的所有权,大赛主办方有权根据大赛需要展示作品。参赛者须遵守大赛活动规则,配合大赛各项活动环节。
5.作品提交:
(1)微电影、动漫,动态摄影类
为方便整理评选,每件作品单独制作成一个光盘,光盘内容包括作品和电子报名表(附件2);每个光盘一式两份。本次参加活动作品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光盘面需要注明:作品名称、种类(微电影、动漫,动态摄影)、主创人员列表、推荐单位、联系人、联系人手机。
北京海淀青少年微电影节活动作品报名表(附件2)及参展作品授权书(附件4)请于2015年9月15日前发至88487346xiaowai@163.com,发送主题:单位名称+微电影节;光盘和作品授权书交海淀教委美育和校外教育科科(海淀区政府第二办公区南406室)。
(2)剧本创作类
作品和电子报名表(附件2)请于2015年9月15日前发至88487346xiaowai@163.com, 发送主题:单位名称+微电影节剧本创作报名表;打印稿与参展作品授权书交海淀教委美育和校外科
(海淀区政府第二办公区南406室)。
四、奖项设置
1.组织奖
该奖项发给在本次活动中组织得力,优秀作品较多的学校或校外培训机构。
2.作品按微电影类、动漫类、摄影类、剧本创作类分别评选一、二、三等奖
3.优秀奖:
凡是经过初步筛选,符合参赛要求,都将获得优秀奖。
4.单项奖:
微电影作品单独评出最佳编剧奖、最佳摄像奖、最佳导演奖、最佳表演奖。
另可为获奖的教师学生搭建国内外学习交流的平台。
五、评选规则
1.初选规则
(1)按时提交符合参赛要求长度、格式的作品。
(2)作品主题鲜明,思想健康,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
(3)作品内容完整,无明显技术瑕疵。
凡符合以上要求的作品,即进入初选环节。
2.评审
将所有作品编号,召开评委会,评委逐一欣赏参赛作品,并分别对所有作品进行量化打分(附件3)。
六、信息发布
活动信息将随活动进程在:www.hdavec.org(海淀教育网)专题页面公布。
七、活动宣传
请各校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
1.广播宣传:利用校园广播进行宣传。
2.其他有效宣传渠道:校园网、校内家校短信平台、校刊、校报、宣传栏等渠道发布信息。
备注:更多附件下载,请先按住指纹添加“校外教育联盟”关注,回复“邮箱”,索取邮箱及密码,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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